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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40号(关于允许巴基斯坦部分区域水牛胚胎输华的公告)

来源:海关总署 2024-04-18 08:15:04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巴基斯坦地理坐标北纬31°53'10.3"、东经73°41'28.4";北纬31°53'10.0"、东经73°41'10.8";北纬31°52'48.5"、东经73°41'11.5";北纬31°52'48.9"、东经73°41'28.8"四点连线所在范围内符合我国检疫卫生要求的水牛胚胎输华。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4年4月10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允许巴基斯坦部分区域水牛胚胎输华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允许巴基斯坦部分区域水牛胚胎输华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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