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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08 09:44:12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2类食品25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49批次、不合格1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苍南县质惠食品小作坊生产的猪油渣,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宁波市江北冯洪第水产摊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杭州农合联之江壹号农贸市场永涛水产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舟山市普陀区东河市场金海尧摊位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浙江宜佳向阳超市有限公司诸暨艮塔东路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五)温州市鹿城区欧润达超市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六)浙江福泰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江南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七)金华市婺城区诗进蔬菜店在美团(网店)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八)临海市花岙农贸市场敖美裙摊位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九)象山县丹西街道中心菜市场徐建摊位销售的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温州、绍兴、金华、舟山、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温州、金华、舟山、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40327.xls


     3.食品抽检合格—20240327.xls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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