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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7 09:11:37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食糖饮料糕点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大类食品82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7批次(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河池市“金城江区流水岩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宁市“广西心怡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心怡泉山泉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梧州市“岑溪市家广福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线茄(茄子)”,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岑溪市家广福超市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贵港市“桂平市寻旺乡大统发超市”销售的“番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南宁市“马山县永州镇众乐超市”销售的、标称南宁市蜜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白砂糖”,色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二)钦州市万丰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嘉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腐竹”,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三)贺州市八步顺成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梧州市龙圩区味美食品厂生产的“肉松卷”,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   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3.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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