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酒体验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政策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第1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19 16:29:29

       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2大类食品30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29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朔州市平鲁区小刘瓜果蔬菜门市销售的绿豆芽,其中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太原市万柏林区小张蔬菜经销部销售的韭菜,其中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三、孝义市凤伟蔬菜门市销售的无丝豆角,其中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四、朔州市平鲁区海香瓜果蔬菜门市部销售的、标称山西新坊老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特制黄酒,其中氨基酸态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五、运城市盐湖区东郭老宁醋坊加工厂销售的、标称岚山根·运城印象老宁醋坊生产的老宁醋坊原浆小米醋,其中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朔州市平鲁区广鑫便利店销售的香蕉,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6日
食品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食品新闻网,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食品新闻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本网会在第一时间处理。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141184391 邮箱:3775859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