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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23年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03-10 09:04:10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赣农字〔2021〕63号)要求,为深入推动我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以下简称“减抗行动”)实施,确保完成2023年度减抗行动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组织实施减抗行动,是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高绿色健康养殖水平、促进畜牧业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既定的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和考核评价等工作,深入推进减抗行动。
 
  二、落实年度任务。按照2023年全省25%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其中畜禽养殖大县30%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实施养殖减抗行动年度目标,我局按照备案规模场梳理分解了本年度减抗任务(见附件),请各地3月底前确定本年度新增减抗实施对象,并有序推进减抗工作。
 
  三、强化技术支撑。各地要统筹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组建减抗行动工作专家组,为开展技术咨询、现场指导、监测跟踪和效果评价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引导养殖场进一步完善生物安全和环境控制基础设施,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强化饲养管理,规范饲养档案填写,建立实施养殖场(户)兽药规范使用承诺制度,通过江西省兽药管理系统开展使用环节兽药追溯管理,持续推进养殖场户科学、规范用药。
 
  四、组织效果评价。各地要按照《江西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效果评价方法和标准》(赣农牧函〔2022〕15号)要求,于4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内2022年参加养殖减抗行动养殖场效果评价并发布达标减抗养殖场名单,按照不低于2%的要求推荐省级达标减抗养殖场。要及时总结达标养殖场(户)减抗行动工作的经验和成效,科学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减抗模式。我局将组织省级达标减抗养殖场评价认定,并允许使用农业农村部确定的“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养殖场”标识。
 
  五、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充分利用农资下乡、农技下乡、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等活动广泛宣传减抗知识。要积极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展会等多种渠道,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共识。要通过线上线下、印发明白纸、进村入户(企)等多种形式,强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规范用药意识和水平。要组织引导养殖龙头企业,以公司带农户方式,邀请专家进村入户进行现场技术指导,逐场逐户推广普及科学用药知识和技术,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宣传培训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地要按照赣农字〔2021〕63号文件要求,3月底前报送本年度参加减抗行动养殖场名单,4月底前报送2022年减抗行动效果评价情况和推荐省级达标减抗养殖场名单,每双月25日下班前报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进度表,10月底前报送畜禽养殖减抗工作实施进展情况。联系人:厅畜牧兽医局吕冬梅,0791-88863151,jxyzyzc@163.com。
 
  附件:2023年各设区市减抗行动任务
 
  2023年3月6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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