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对武汉、黄石、襄阳、宜昌、荆门、鄂州、孝感、咸宁、黄冈、随州、恩施、仙桃、天门、潜江等地的
食糖、
餐饮食品、
食用农产品、
肉制品、
粮食加工品、
蔬菜制品、
炒货食品及坚
果制品、
蛋制品、
水产制品、
茶叶及相关制品、
饮料、
糕点、糖果制品、
罐头、
调味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保健食品、豆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食品添加剂、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特殊膳食食品、饼干、蜂产品共29类食品1188批次进行
抽检。
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80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糖45批次,不合格4批次;餐饮食品189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农产品263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45批次,不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102批次、蔬菜制品7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4批次、蛋制品64批次、水产制品49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48批次、饮料46批次、糕点34批次、糖果制品31批次、罐头22批次、调味品19批次、水果制品17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5批次、保健食品14批次、豆制品7批次、乳制品6批次、方便食品5批次、食品添加剂4批次、冷冻饮品3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批次、酒类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2批次、饼干1批次、蜂产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宜昌市伍家岗区徐鲜森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北亿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砂糖,色值不符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二)湖北黄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商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武汉君和联合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冰糖(单晶体冰糖),还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三)西塞山区世红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武汉绿雅源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砂糖,色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四)湖北黄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商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武汉君和联合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老红糖(赤砂糖),总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五)武汉市恒祥辉餐饮
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
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郭果餐饮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仙桃市粤客隆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湖北佳轩乡妹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云土”牌野山椒鸡爪,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八)仙桃市江汉农产品大市场+代燕芬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黄石、襄阳、宜昌、黄冈、仙桃等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附件:
1.风险解析.pdf 2.食品抽检合格-20221025.pdf 3.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1025.pdf 4.保健食品抽检合格-20221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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