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酒体验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政策

海口琼山区工商局没收72箱假冒“红牛” 货主被罚2万元

来源:南海网 2015-12-22 09:48:49

  南海网海口12月2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姜飞)今年8月22日,海口市琼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博雅路截获一车假冒“红牛”饮料,经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对查扣的山寨版“红牛”功能饮料鉴定,被查扣“红牛”饮料系侵犯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产品。12月21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口工商部门了解到,日前,琼山区工商局已对货主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假冒“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72箱。

  海南食药监部门根据举报查获1728罐假冒“红牛”

  今年8月22日,海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12331接到举报称,红牛饮料厂家打假人员在海口市琼山区博雅路截获了一车假冒“红牛”饮料。

  琼山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接到指令后,立即赶到现场调查,最后在海口市琼山区城东社区卫生院旁的博雅路,一辆车牌号为琼AFT628的长安之星面包车上,发现车内堆放着数十箱“红牛”饮料。经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打假人员证实,车上的“红牛”饮料均非公司生产的正品。

  经现场清点,车内共计有72箱×(每箱24罐)涉嫌假冒的“红牛”饮料,共计1728罐,货值8000元左右。

  经琼山区食药监局调查,货主为屯昌男子王某某。琼山区食药监局在对涉嫌假冒的“红牛”饮料查扣后,随机抽样送往广东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抽样检验结果,经对查扣的“红牛”饮料的苯甲酸、柠檬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四项检测显示,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不过,经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对查扣的饮料检验鉴定,确认现场查扣的“红牛”饮料系侵犯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产品。

  鉴定结果出来后,琼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移交给琼山工商区正式查办。

  销售假冒“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被罚2万元

  今年9月29日,经琼山工商分局领导批准,工商执法人员对琼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交的“王某某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案”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工商部门查明,当事人王某某于今年7月、8月先后从一名自称“王老板”的人那里,分两批购进150箱“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每箱24罐,250ml/罐,每箱进货价60元,共计人民币9000元。其中,今年7月份购进50箱、8月22日购进100箱,通过物流从广州发货到海口,由当事人到海口椰海大道方方物流公司自行取货,并由物流公司代收货款。

  至案发之日止,当事人王某某已销售了78箱,每箱销售价110~133元,共计人民币约8600元,剩余未销售的72箱(货值4320元)在其利用琼AFT628长安牌小型普通客车送货中被查扣。

  经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对在琼AFT628长安牌小型普通客车中查扣的72箱“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是:所查获的饮料非该公司产品,均为假冒该公司产品。

  据当事人王某某介绍,他先后进了150箱假冒“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共销售了78箱,侵权影响轻微,同时,王某某称自己没有固定工作,生活困难,法律观念淡薄,请求给个改过的机会,从轻处理。

  海口琼山工商局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王某某销售假冒“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商标法》第57条相关规定。鉴于王某某在接受调查过程中主动交待违法事实,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证据,且违法时间比较短,销售假冒“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数量较少,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2万元,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72箱(1728罐)。

食品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食品新闻网,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食品新闻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本网会在第一时间处理。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141184391 邮箱:3775859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