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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环节风险提示

来源:包头市场监管微信号 2021-08-17 09:24:51

  当前,多省市相继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呈多点爆发趋势。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就食品生产环节疫情防控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严格进货查验防控管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检验检测运用,对原辅料、成品开展批批检验并记录检验过程、检验结果。加强进口原辅料防控管理,重点加强入厂前异地运输车辆和货物疫情防控消杀措施,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要及时向属地监管部门上报;对于进口冷链食品,做好冷链食品溯源管理,严格落实冷链食品进货查验“四证”“六专”和《肉类加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相关要求,通过“蒙冷链”系统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销售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

  二、严格落实消毒防控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每日对生产加工场所,包括车间地面、墙壁、设备、用具等进行消毒,保持加工场所空气流通。强化办公场所消毒,每日须对门厅、楼道、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并尽量使用喷雾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要确保新风系统的正常运转,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对接触涉及冷链食品的相关人员、货物、环境、车辆等进行全面消毒。

  三、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落实职工疫苗接种全覆盖要求,实行“绿码”上岗,落实员工健康“零报告”制度,加大健康宣教力度,所有从业人员进入生产加工场所前必须严格洗手更衣,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清洗、烘干、酒精消毒手部,严禁与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养殖或生病禽畜及变质肉。加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时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并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现有感冒、发烧、咳嗽、呼吸道感染的在岗员工,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就诊。劝阻疫情“高风险”地区员工暂缓返岗。

  四、强化员工防护措施管理。所有员工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并相互保持安全距离,须选用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连续佩戴4小时要更换,污染或潮湿后应立即更换。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五、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管理。严格落实员工活动轨迹报告制度,企业如有近两周内途经疫情“高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及时到当地居委会(村委会)进行登记,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居家隔离和医学观察防控。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速与医疗机构联系。教育员工自觉抵制谣言,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公共秩序。做好自身安全防护,自觉配合做好疫情筛查检测,做到不串岗、不均餐,自觉遵守各级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安排部署。

  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要落实“人物同防”,对从业人员、原辅料、产品及生产经营环境等进行全面排查,筑牢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双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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