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酒体验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

请勿食用野生蘑菇

来源:江西日报 2020-03-31 16:10:40
      本报讯 春季是毒蘑菇引起食物中毒事件的多发季节,每年都有人因食用野生蘑菇导致中毒。3月30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及餐饮单位不得采摘、采购和加工出售新鲜野生蘑菇。
 
  据介绍,野生蘑菇多生长在野外的树林里、杂草丛中或城市公园的树下、草丛中,目前已知的毒蘑菇有100多种。一些野生蘑菇与食用菇类外形相似,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并借助一定的仪器设备进行鉴别,仅根据形态、气味、颜色等外表特征难以辨别,极易误食而引起中毒。尤其是在野外,无毒蘑菇往往与有毒蘑菇混生。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临床表现主要为恶心、呕吐、肝区疼痛等症状,潜伏期通常为2小时至24小时。误食有毒蘑菇后,应第一时间采用催吐方法排除毒素,并尽快到医院接受治疗。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野生蘑菇是预防蘑菇中毒的关键。
食品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食品新闻网,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食品新闻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本网会在第一时间处理。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141184391 邮箱:3775859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