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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修改即食鱼的进口条件

来源: 2023-10-25 09:43:19

  2023年10月20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对即食鱼的进口条件进行了修订,对BICON案例中涉及的“鱼类包括鱼子酱、鱼子、鱼内脏和鱼肚(不包括鲑科鱼)”进行了明确和修改,以确保消费者清晰了解即食鱼的进口规定。

  主要的修改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申报要求:对于去内脏、去头的“平底锅大小”鱼(每条重量不超过450克)或去头、去内脏并经过盐腌、干燥或熏制的鱼,需要进行冷冻声明。如果未出示冷冻声明或冻结声明不充分,货物将在抵达时接受检查。其他可供消费者食用的鱼类则不需要冷冻声明,也不需要检查。该部门可以对任何进口货物进行抽查。2. 监管责任: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负责制定和执行即食鱼的进口条件,以确保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3. 法律责任:违反进口条件将面临法律责任,包括货物被扣留、罚款或禁止进口等。此次修订旨在确保即食鱼的进口符合澳大利亚的食品安全法规,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并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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