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酒体验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安全

潍坊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

来源: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3 09:26:07
   潍坊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局部署,2023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查办了一批民生领域重点典型案件,现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
 
  2.高密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高密市江峰农资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根据监督抽检结果,高密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年丰圆复合肥料(低氯)总养分(N+P205+K20)、有效磷含量、钾含量、氯离子含量项目不符合GB/T15063-2020《复合肥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高密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3.昌邑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昌邑市奎聚街道王倩炒货店经营无标签的食品案
 
  昌邑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的“梨膏糖”等预包装食品无标签,当事人经营的“玉米花、大米板、大米球”等散装食品未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等内容。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昌邑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4.青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山东秋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取得许可经营食堂案
 
  青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山东秋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职工食堂。经查,山东秋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青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5.潍坊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山东歌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且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根据监督抽检结果,潍坊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山东歌斐酒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当事人生产的夜潮动力苏打酒(配制酒)酒精度(20℃)项目不符合Q/SGW 0002S-2019《预调酒》要求,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潍坊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6.坊子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坊子区明源百货超市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坊子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组织对当事人销售的芒果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检验,其销售的芒果农药残留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没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坊子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食品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食品新闻网,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食品新闻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本网会在第一时间处理。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141184391 邮箱:3775859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