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酒体验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 > 休闲

北京晨报:学霸江中猴姑被“黑”记

来源:北京晨报 2015-12-25 08:00:08

  2015年9月16日,随着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又一纸判决书,江中集团旗下的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一年多来的维权尘埃落定。5个品牌生产厂家被认定侵权江中猴姑饼干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总计赔偿江中猴姑饼干近200万元。

  初战告捷,但硝烟未曾离去。

  江中猴姑,姑娘的姑。的确像极了每个人记忆中的女学霸:聪明勤奋,成绩出众,常被同学模仿,但是,也最易被流言中伤和恶意抹黑。

  2013年江中猴姑饼干横空出世,对于市场痛点一击即中,取得销量和口碑的双丰收。随即,“山寨”品们一哄而上,鱼目混珠,混淆视听。而就在江中猴姑这个猴子姑娘分身乏术,忙着打假时,没想到一场更大的争议漩涡正在等着她……

  名门之后,栋梁之才

  其实,猴子姑娘的走红并非偶然。

  一副可爱讨喜,平易近人的猴子姑娘出身显赫,她有着正宗的江中血统,也背负着江中大家族对她所寄予的厚望。

  从中医药学院校办工厂起家的江中,血液里自然流淌着学院派的严谨和专研。这就不难理解,为何江中先后在Nature和Science杂志发表论文20余篇,也成为中国仅有一家拥有两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制药企业。常年以“技术流”行走江湖的江中为了达到对于产品品质极致的追求,甚至花下重金从德国引进了目前世界领先的制造设备,同时在建厂与管理上始终贯彻最高的环保标准。

  但是,江中猴姑饼干的成功并非仅仅是大树底下好乘凉。

  从风靡市场30年,老少皆宜的“健胃消食片”,江中在胃肠道领域有很深的研究。江中猴姑饼干一脉相承的是对中国传统医学的深入研究和不断创新,在这个过程中江中也掌握了大量第一手的临床和市场经验。

  在中国,胃病的发病率高达30%,数亿人患有胃病。与此同时,中国的食疗传统虽然很深厚,但是能够结合新技术开发出创新型食品的却很少;正是基于在传统医学方面几十年的积累和对市场的敏锐洞察,江中猴姑饼干上市第一年,销售便达到10个亿。

  但争议和恶意抹黑随之而来。

  诚实的技术控,复杂的舆论场

  猴子姑娘遭炮轰最多的2014年,网上负面报道上万篇,最常见的是质疑江中猴姑饼干的养胃广告是否打擦边球,江中猴姑是否真的“养胃”。2015年9月,一名患有胃病的李姓消费者称吃过江中猴姑饼干后,觉得与普通饼干无异,并无“养胃”功效,随即起诉品牌代言人徐静蕾和江中食疗公司。夹杂着对名人的关注和网友的看热闹心态,江中猴姑饼干又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这一波波的争议旋风似乎总是会在每个销售旺季前刮起。

  “养胃”并非“治胃病”。

  “猴头菇经加工制成的片剂,具有养胃和中的功效,用于胃、十二指肠溃疡及慢性胃炎的治疗,但做成了饼干,其价值就是日常食疗养胃,只是一种辅助手段。”中国中医科学院首席专家黄明达教授如是说。

  “首先,江中猴姑饼干是功能性食品而并非药品,其成分中所含的猴头菇含量虽高达 11%,但不代表可以代替临床药物来治疗胃病。其次,”养胃“的出发点来自民间传统的说法——胃病,三分治,七分养。养胃是民俗,中国自古有药食同源的传统。猴头菇是否养胃,是属于科学的范畴,并非法规的范畴。而‘养胃’也并非医学名词。”江中回应道,“江中猴姑饼干的广告仅是针对产品的原料与养胃的作用进行了阐述,俗话说胃要三分治七分养,养就是用食物调养。”

  按照常理,江中猴姑饼干应该申请保健食品,但是江中有更宏大的市场布局。江中之所以创新性的将“养胃”概念赋予在饼干这样的快消食品上,目的正是为了能让江中猴姑拥抱更多的消费者。在大众范围内,保健食品始终属于小众商品。江中希望江中猴姑饼干不仅能够帮助消费者实现“养胃”,更能够以此引起消费者对于传统食疗文化的兴趣和关注。

  食品是不需要做临床的,但是精益求精的江中猴姑饼干上市两年来,江中始终在做临床观察,是想把产品做到极致,这些看似吃力不讨好的“笨”功夫,也正是猴子姑娘的成功之所在。消费者看得见的是产品包装和广告,看不见的是为兑现承诺背后所付出的苦功和偏执。

  帮创新打开天窗

  中国的食品工业正努力地迈向一个新的时代,这样的大背景下也涌现出许许多多像江中一般不仅有着深厚底蕴,也敢于不断突破和颠覆自己,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但舆论环境的复杂,让这些企业无法专心于产品的创新,还要焦头烂额地随时准备应对莫须有的污名与抹黑。

  企业和消费者应该建立更好的沟通桥梁,彼此打开天窗说亮话。这不仅需要法律法规的规范,也需要舆论正确的引导。

  开放的资讯,客观的资讯,多维度的声音,这才是透明的舆论环境。正如江中所希望的那般,让所有伤害创新的流言都烟消云散,让创新变成对消费者最大的利益。(张建)

食品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食品新闻网,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食品新闻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本网会在第一时间处理。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141184391 邮箱:3775859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