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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宣贯活动

来源: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1-11-17 16:21: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于2021年9月3日起正式实施。为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新标准的变化内容和配套要求,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能力水平,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特此举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解读宣贯线上交流活动。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下辖的所有镇(街道)相关人员参加此次学习。并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宣贯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函〔2021〕229号文件到全区各镇(街道)农口站所、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要求大家加强学习贯彻落实,确保2021版GB2763的宣贯执行到位。

  此次发布的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564种农药在376种(类)食品中10092项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数量首次突破1万项,达到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近2倍。与2019版相比,新增农药品种81个、残留限量2985项,食品种(类)新增20个,标准覆盖面更广。与"十三五"之前的2014版相比,农药品种数量增幅为46%,残留限量数量增幅为176%。

  通过本次宣贯交流对今后我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利支持:

  一是突出高风险农药品种监管。规定了甲胺磷等29种禁用农药792项限量标准、氧乐果等20种限用农药345项限量标准,实现了植物源性农产品种类的全覆盖,为严格违法违规使用禁限农药监管提供了充分的判定依据。

  二是突出鲜食农产品监管。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在我国膳食中比例越来越大,其质量安全备受关注。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的5766项残留限量,为强化鲜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是突出进口农产品监管。针对进口农产品中可能含有我国尚未登记农药的情况,通过评估转化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等方式,制定了除我国禁用农药外的87种尚未在我国批准使用农药的1742项残留限量,为更好地把牢食品安全的国门关提供了技术依据,有利于保障我国人民群众对进口食品的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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