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酒体验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 > 果蔬

菜场私宰活禽乱象后续:涉事摊位被立案查处

来源:温州网 2016-03-08 16:11:03

  温州网3月7日讯(记者 温婉) 3月1日,温州网刊发的《菜场存私宰活禽乱象专家:活羊烤串或致“布病”》相关报道,引发了多方关注。如今过去多日,菜场里私宰活禽、街头的活羊烧烤乱象是否进行整治?有关部门如何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此,温州网记者进行了一番回访调查。

  黎明菜市场活禽摊点被立案查处 部门将对活羊烤串进行检测

  此前,记者在走访调查中发现,黎明菜市场存在一处私宰活禽的摊位。记者从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摊位目前已被立案查处,有关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另外,不少市民反映的街头活羊烤串现象,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据介绍,自2015年11月份以来,鹿城区多个地段出现现场活羊宰杀(或悬挂生羊肉)的烧烤经营活动,总共有29处。

  对于该情况,有关部门先后进行了8次集中整治,畜牧部门提供了温州瑞城牛羊屠宰加工有限公司作为这些经营户的定点屠宰点。另外,鹿城区副区长买买提联合管与执法局、农林畜牧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法制宣传培训活动。现沿街占道经营的新疆籍烧烤经营户正在退路入室,租用店面申报证照。

  此外,就专家担心的活羊屠宰烧烤可能致病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部署开展针对性的检测活动;就其后续管理问题,市农业部门已起草了相关整治方案。

  市市场监管局:市场供需存矛盾 市民消费观念有待转变

  此前,记者在菜市场中对私宰活禽的行为进行调查,受访的7位市民认为现杀的活禽更安全。

  报道发出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有关部门对造成菜场存私宰活禽乱象的原因进行了走访调研。

  一是,不少市民认为现场宰杀的活禽更加安全可靠,反而对“白条鸡”不太放心,一些经营户为了满足市民消费习惯,暗中私宰活禽。

  二是温州城区活禽定点屠宰业务还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据统计,目前我市定点屠宰企业白条鸡日均宰杀量约为3000羽,而城区农贸市场的白条禽日均消费量约为20000羽;鸭、鹅、鸽子及过大过小的肉鸡不予屠宰。由于供需不足,城区菜市场的白条禽除了大量依靠外地调入外,一些经营户就在场外宰杀,以维持市场供应。

  另据了解,即使从外地调入的白条禽,也面临着省内外标准不一的监管难题。浙江省政府322号令规定,城区农贸市场实施定点屠宰、杀白上市,而后,省农业厅要求白条禽上市要“一证两标”,后又要求必须“净膛”上市。而省外基本上未要求“一证两标”,省内个别地市也未全面实施省农业厅推行的“一证两标”和“净膛”上市制度。

  市食安办一位负责人表示,对于禽类产品管理源头到流通环节存在的问题,首先要加大禽肉供应力度,确保市场需求。另外,市场主办单位可在禽肉经营摊点装上专门监控或采取其他有效手段,有效杜绝场内交易、私宰活禽行为。

  他表示,预防人感染H7N9禽流感最直接有效的措施就是避免接触禽类,私宰活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定点屠宰的冷鲜禽经过专业检测检疫,安全卫生又不失口感,希望市民能够主动选择白条禽,不再追求活禽现杀。

  市民一旦发现商贩在定点企业外私宰活禽的,可拨打12316热线电话向农业执法部门举报;如发现商贩在菜市场内交易、宰杀活禽的,可向市场主管单位或拨打12315热线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相关链接:市民想选购安全可靠白条禽,尽可能做到“六看一闻”

  一看刀口:如果是宰杀的活鸡鸭,因为挣扎的缘故,刀口就不会很平,而且因心脏跳动而产生血液浸润的情况。倘若刀口是一条平滑的曲线,也没有血液浸润鸡肉或鸭肉,就说明是在鸡鸭病死后再补刀的。

  二看眼球:眼球饱满,眼睛色泽明亮,这是新鲜鸡肉和鸭肉的重要标志,新鲜鸡肉和鸭肉的眼睛还呈全开或半开状。如果鸡鸭肉放久了或已经变质,白条鸡鸭的眼睛会凹陷下去,如果是病死鸡鸭,眼睛很浑浊。

  三看鸡爪和鸭蹼:新鲜的白条鸡鸡爪是不弯曲的,而鸭蹼则是有弹性的,用手指触压能很快反弹回来,表面饱满且有光泽。不新鲜的鸡爪表面的鳞片看起来发黑,没有光泽,放置长久的鸭蹼则是干缩无弹性,用手指压后,很难恢复原状。

  四看鸡皮和鸭皮:一般吃的肉鸡皮是白色、灰白色和有点浅粉色的。不新鲜的鸡肉则是皮发黄,摸起来还很黏手,鸡皮发皱。鸭肉上的脂肪呈淡黄色,如果不新鲜了,鸭肉脂肪的黄色就会变淡,而且肉质发黏。

  五看鸡屁股和鸭屁股:新鲜的白条鸡鸭屁股看起来很干净,如果是病死的鸡鸭屁股则有点绿色。

  六看合格证:鉴别白条鸡鸭最好、最有效的方法是查验有无动检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标有检疫合格标志。

  一闻味道:可以闻闻鸡鸭有没有除了本身腥味之外的臭味、刺鼻味等。

食品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食品新闻网,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食品新闻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本网会在第一时间处理。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141184391 邮箱:3775859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