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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市场监管局做红娘 为无证小餐饮“扯证”

来源:成都商报 2015-12-31 08:39:07

  10月1日,“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正式开始实施。为保障全川8千余万人舌尖上的安全,省委、省政府首次提出“建立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战略部署;四川省食药监局开展白酒和中药材专项整治等系列活动,出台了多项规范性文件。即日起,本报推出“食美药安 放心四川”系列专题报道,继往开来,为保食药安全倡与导。

  在成都春熙路群光广场负二楼的美食城内,餐饮店“蒸饱饱”的店主苏凤对广场免费提供的共用加工间、消洗间还有就餐场所很满意,“以前在外打游击,每月最多营收两三万。现在怎么着都翻了10倍。”原来,在锦江食药部门的“撮合”下,群光广场的物业和无证小餐饮被捆绑在一起,这不仅让小餐饮顺利“扯证”,成了合法经营者,而且节省了成本,增加了餐饮店的营收。不过,一旦发生食安事故,两方都要担责,可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据四川省统计局数据,2015年1月~11月,四川省餐饮业实现销售额1768.4亿元,同比增长12.2%。“但全省没有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一般事故总数同比减少14%。”无疑,四川是个名副其实的餐饮大省,在全川18万余家持证餐饮单位有序经营的同时,四川省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对小餐饮的监管也已提上日程。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近3年的探索,提出“档口式小餐饮”监管思路,将小餐饮、小食品店、小作坊(“三小”)纳入统一监管,全面落实食品企业的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守住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小餐饮告别无证“裸奔”

  加工间、洗消间、就餐场所一应俱全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综合体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重要窗口。由于人流量极大,因此对餐饮服务的需求极高。但档口式的餐饮店较难监管,食安事故的潜在风险随时可能被触发。成都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市无证小餐饮共约1万余户,其中大型商超中无证小餐饮占比较大。

  而对于餐饮店来说,无证“裸奔”风险极大,既要担心被食药部门查处,又要被顾客质疑,从而影响生意。但锦江区却在《食品安全法》的框架下,创新地为小餐饮“扯证”。

  “大多小餐饮因为操作面积小、经营条件不达标等原因,无法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通过集中管理,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整体规范美食示范广场的加工间、洗消间、更衣间、就餐场所,建立完善经营管理制度,使承办者和经营者的经营条件达到办证标准,由无证小餐饮转变为有证的合法经营者。“也就是说,入场经营的小餐饮共用4个场所,档口只负责烧制和售卖。”群光广场相关负责人介绍,整体上,每家小餐饮均可达到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标准。

  据悉,档口式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者(餐饮店)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档口的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档口式餐饮服务承办者(如物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二责任人,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如果发生食安事故,那么两方都会受到相应处罚。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加大对高风险食品的抽检频次

  在探索“三小”监管创新举措的同时,四川省食药监局发布一系列指导意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守住舌尖上的安全。

  上月底,省食药监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备受关注的《四川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督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四川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预计将于近期正式出台。至此,省食药监局亮出了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最严监管的两张底牌,以釜底抽薪的方式让不落实主体责任的企业付出沉重代价。

  建立食品安全企业黑名单制度,将对有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生产经营主体,实行不良行为记录、失信信息共享、诚信约谈、向社会公示、实施重点监管和推行行业禁入等,放大失信违法的成本,推动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必损的利益导向;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管,将食品分为极高、高、中、低风险四级,对极高和高风险食品实施重点监管,提高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

  成都商报记者 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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